
图1正屋及院子

图2正门
抗日战争时期定海县政府旧址位于大榭街道东岙村。旧址为坐西朝东的三合院建筑,正门朝北。由正屋、南北厢房、后屋及天井等组成,总占地面积约738平方米。正屋面阔五间二弄,进深六开间,穿斗式梁架结构,硬山顶小青瓦屋面,内有阁楼。正屋设前檐走廊,采用月梁形式,檐柱承托檐檩及枋,全部为素面,没有雕刻花纹。正屋明间保留6扇老格扇门,木格花棂采用万字形。正屋和北厢房保存完好,南厢房及后屋已改建。曾于2024年进行抗日战争时期定海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
抗战期间定海县政府旧址原为戴氏住宅,今仍为戴氏后代居住。据戴氏后人介绍,1939年6月23日,定海县(今舟山市)县政府因避日寇,搬迁至此。数月后,又迁往柴桥。该处建筑保存较为完好,曾是定海县政府旧址,是抗日战争历史的见证地之一。同时,该建筑格局规整,结构布局合理,建筑用材及结构简练、朴素,为清代中晚期当地世居宅院的代表之一,体现出清代传统民居建筑的特征,对于研究该村人文历史以及当地传统民居建筑等都具有一定的历史与科学价值。2013年被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点,2023年被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